借錢不只是跟別人借錢,其實是跟未來的自己借錢
最近很紅的YouTube影片《山道猴子的一生》,主角看似越來越悲慘的人生,真的是純粹的運氣嗎?其實我們都發現他的很多決定,一步錯步步錯,不斷的逃避跟怪罪別人,自己覺得沒有任何問題,卻被各種問題拖下深淵。
這些問題很容易變成錢的方式呈現,因為錢沒有不見,而是變成我們喜歡的東西,萬一這些喜歡的東西是用未來的錢去換的,我們就需要謹慎看待這件事。
因為我們其實是在跟未來的自己借錢,當未來變成現在,就會感受到還錢的壓力,這時才發現當初的決定其實沒那麼喜歡。很多問題一開始都能夠解決的,我們可以及早做好「信用管理」,讓自己做出真正喜歡的決定。
為什麼我們需要管理信用
「信用管理」對當下及未來的生活都會有影響(收支及投資能累積的資產會不同),如果有計畫地去管理,會讓現在跟未來達成一個自己喜歡的平衡,有些問題沒有比較過的話,我們會不容易評估,以下列出信用管理對當下及未來的影響:
1.對收支面的影響(當下):
(1)支出增加。
(2)感覺存不下錢。
(3)會對未來生活憂慮。
(4)遇到意外時的風險承受度太低。
(5)在意當下小確幸忽略未來大幸福。
2.對投資面的影響(未來):
(1)可投資累積的錢減少。
(2)未來目標或生活準備不足。
(3)用借的錢投資會影響對風險的承受度。
(4)難以穩定投資容易產生拚一把的心態。
(5)用借的錢去投資,做其他財務決定容易被迫受影響。
因為每個人一生資源有限,我們不能只考慮現在的資產與目標,也需要考慮到未來要花費的,以及未來能不能累積到的金額。只是未來不好評估,並且有比較多變化,所以我們不容易衡量,導致問題慢慢從未來變成當下發生後,才發現很難解決,也沒有時間解決。《山道猴子的一生》影片內就有2個比較明顯的信用問題。
山道猴子信用管理最大的2個疏失
1.強力過件?貸款?分期?
黑心車行老闆跟要買車的主角說:
「我們現在剛好有一個0元交車專案,而且你不用拿現金出來,只要繳牌險,就可以把車牽回去。」
千萬別上當!(這句話好像有音效XD)
我們想一下,無論是貸款或分期,都表示是有人借錢給你,那借錢給你的人當然不希望血本無歸,所以會設計一些條件來評估借錢給你的風險。如果你符合越多設計的條件,如收入高、資產高、工作穩定……等,那能談的還款條件自然越好,
反過來說,如果自身條件不好,不符合貸方需求,就表示他借錢給你風險越高,這種風險肯定反映在利率高、貸款金額低、期數短…..等條件上,甚至根本貸款或分期過不了。
如果我們都知道自身財務狀況不好,還聽到「強力過件」時,這並不是好事,表示不看什麼條件,在還款除了很吃虧外,更可能是一種話術或詐騙。這種話術其實只是把總金額提高,讓利率看起來優惠,實際上你反而買貴了,甚至有可能買賣被作成附條件買賣,繳完款項前,車子不一定是屬於你的(相關法條可以參閱文後的法條備註)。
2.債務整合或債務協商?
銀行打電號給主角催繳通知:
「先生,您已經欠繳兩期了,而且前面還有四期只繳最低,這樣您利息會累積很快喔!我們建議您下一期全額繳納,這樣對您也比較好。先生,我們也是看到繳款紀錄異常,向您確認一下,確定不需要還款協商嗎?會以融資的方式幫您把總金額攤平,這樣還款壓力會比較小,也對您的信用比較不傷。」
影片提到的還款協商其實是「債務整合」,而不是「債務協商」,這兩種方法都有助於處理債務,但是考慮使用的情況不同:
(1)「債務整合」是新增一筆借款,來處理之前不同筆的債務,這時可以選擇條件比較好的貸款方式,把之前不利的卡債循環、條件較差的貸款,做統一的整理,讓自己還款壓力下降。這種方式需要自身財務狀況不能夠太差,要還有靠自身反轉的機會。
(2)「債務協商」則是當你幾乎無法處理債務了,在借錢給你的人眼中,他寧願至少可以拿一些回來,不然可能錢都拿不回來了。這時跟借錢給你的人好好溝通協商,變更你的還款條件,讓你至少比較有機會還錢,或甚至能夠還一點。如果你本身的財務狀況越糟糕,反而可能談得出比原來好很多的條件,但這時聯合徵信的信用報告紀錄上會因為條件不同,而有協商註記,這會影響到一定期限內貸款或信用卡無法申辦。
若債務協商不成立,也可依據收入支出及資產負債情況,由法院裁定適合的更生或者清算條件,制定可能執行的還債方案。若債務太龐大,還款能力顯然不可能負擔,也可能有機會聲請破產保護。但要注意的是,無論是更生、清算、破產等程序,都會有禁奢或工作上的限制、聯合徵信的信用報告註記……等情況。(相關法條可以參閱文後的法條備註)。
我們該如何管理信用,處理債務問題
需不需要借錢周轉,其實都發生在我們日常生活上,無論辦理信用卡、房貸、車貸、信貸、跟會仔(台語),都是不同的管理方式,但信用其實就是,現在就決定要把未來的錢變現,但因為提前變現了,一定要支付一點利息,再由未來的自己幫現在的自己買單,這種狀況是需要謹慎決定的。至於該怎麼做好決定呢?可以由以下5個方向評估:
- 尋找替代方案:
貸款不一定是最優解,可以多想幾個不同的配套方案。 - 借利率低的還利率高的:
如果有辦法借利率低的還利率高的,會降低每月還款金額。 - 借長期的還短期的:
借款期數越長,表示攤還下來每月金額比較低,借長來支短可以解決燃眉之急。 - 評估可變現資產效益:
評估手中不同的條件與資產,可以做借款的調整,譬如運用房子增貸買車,條件上會比車貸好。 - 做好財務規劃:
我們可以思考一生現在及未來收支情形,可以評估做決定會產生什麼影響,而不要因為當下的決定後悔莫及,最後輪到未來的自己買單,問題發生後反而很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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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備註:
- 民法§99條以下,法律行為是可以附上條件,在條件成就的時候才發生效力。
- 動產擔保交易法§26
稱附條件買賣者,謂買受人先占有動產之標的物,約定至支付一部或全部價金,或完成特定條件時,始取得標的物所有權之交易。 -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51I
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 -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53
自債務人提出協商請求之翌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商,或自開始協商之翌日起逾九十日協商不成立,債務人得逕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細則§44-3
債務人於協商或調解不成立後聲請更生或清算,法院不得以其未接受債權人於協商或調解程序所提債務清償方案為由,駁回其更生或清算之聲請。 - 破產法§1I
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者,依本法所規定和解或破產程序,清理其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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